复合碎石机是在吸取内外专门整型破碎机械生产技术的基础上,优化设计而成的一种无筛条、可调式整型破碎机械,可普遍应用在选矿机械的主流机械之一,在生出现产复合碎石机时,要符合须的技术要求,本文以破碎抗压受力性能限160MPa 以下岩石的复合碎石机为例,具体表明复合碎石机的技术要求要求。
①碎石机应符合本要求的要求,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生产。
②同型号碎石机的零零件应会有互换性。
③轴承应有良好的密封除尘系统,扬尘不得进入轴承内,不许可轴承有漏油现象。
④锤头、反击衬板、甩料盘等磨损件替换应方便。
⑤在不影响机械性能的情景下,零零件的表面、角和棱的设计应符合GB 5083—1999的规定。
①碎石机表面应平整,目测时不应有可见的凹凸不平现象。
②焊接件或铸造件涂装前,表面应经除锈及除氧化皮解决,其性能不低于GB/吨 8923—1988中St2级的要求
③表面涂漆应色泽相同、均匀光洁,不许可有气孔、气泡、脱皮、流挂及漏涂等缺陷。
①焊接件应符合JB/吨 5000.3—1998的规定。
②转子体、简体、机盖、底盘等焊接件的长度尺寸未注限误差应符合JB/吨 5000.5—1998中的B级精度。
③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/吨 5680—1998的规定。
④锤头和反击衬板的莫氏硬度不小于58 HRC、冲击韧度ak不小于8J/cm2。
⑤主轴选择声波探伤检验,应符合JB/吨 5000.15—1998中V级的规定。
①盘车试验,转子运行应灵动、平稳,锤头与反击衬板间应有满意的空间,不得有卡阻、碰撞等异常现象。
②总装前,、转子体应分别进行静均衡试验,其均衡精度应符合GB/吨 9239—1988中的G16的规定。
③对称位置上的锤头重量差小于100g。
④碎石机的接合部位应严实密封,不应泄漏扬尘。
①碎石机筒体不应有剧烈振动,其较顶部的双振动幅度不应过0.5毫米。
②轴承温升不应过45℃,轴承提高工作温度不应过90℃。
③空负荷运行时,整机杂音不得过85dB(A)。
④碎石机持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h,且轴承温度符合稳定0.5h后,方能结束试运行。
①碎石机套供货范围包含:主机、出料斗、干油泵、地脚螺丝等。
②碎石机随机技术文件应包含:合格证明书、使用表明书、装箱清单、外观基础图、磨损件目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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